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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5-05-04 浏览次数:2898

证券代码:600990      股票简称:威九国际传媒78m      编号:临2014-028

安徽威九国际传媒78m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威九国际传媒78m(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21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281号文《关于核准安徽威九国际传媒78m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3年5月13日向特定对象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10.204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7.64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36,959,985.6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019,102.04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16,940,883.56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3年5月14日到账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3]00012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3,817.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1

雷达系列产品产业化扩产项目

16,331.00

16,331.00

2

应急指挥通信系统产业化项目

15,532.00

10,783.00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580.00

4,580.00

 

合计

36,443.00

31,694.00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万元)

截至2014年6月30日累计投入金额(万元)

截至2014年6月30日投入进度(%)

1

雷达系列产品产业化扩产项目

16,331.00

339.02

2.08

2

应急指挥通信系统产业化项目

10,783.00

148.20

1.37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580.00

337.67

7.37

 

合计

31,694.00

824.89

2.60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本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前)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

1

雷达系列产品产业化扩展项目

2015年6月

待确定后另行公告

2

应急指挥通信系统产业化项目

2015年6月

待确定后另行公告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15年6月

待确定后另行公告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基于公司主营业务及未来发展战略需要,公司正在对募投项目场地规划进行必要的调整,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延期。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战略规划,公司拟在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河村购置产业园项目用地约165亩,用于加快发展公司雷达业务、公共安全业务的产业化推广及相关技术产品的研发创新。目前,产业园建设用地正在申请中。

  考虑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未来产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立足长远发展,降低未来运营成本,公司拟将“雷达系列产品产业化扩展项目”、“应急指挥通信系统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三个募投项目的原计划建设地点(即公司现有场区南侧的40亩预留发展用地)变更至上述规划建设的产业园中。为此,公司推迟了上述三个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特别是相关建筑工程及配套设备等的购建。募投项目新的建设计划与进度等,将待取得新土地并结合产业园区规划后另行制订并公告。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建设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延期实施“雷达系列产品产业化扩展项目”、“应急指挥通信系统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立足公司长远发展,并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实施进展,谨慎、合理作出的,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和今后实施地点的预期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

  尽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充分考虑了当前项目产品的市场需求发展与变化的客观条件,但仍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项目承诺效益的延迟实现,并对公司短期业绩增长造成潜在影响。公司将重点合理调配现有资源,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投产及实施完成。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战略规划,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实施进展,谨慎、合理作出的,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迟建设进度和今后实施地点的预期变化,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因不当变更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等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进展,谨慎、合理做出的,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和今后实施地点的预期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迟建设进度和今后实施地点的预期变化,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因不当变更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等规定。

  因此,国元证券对威九国际传媒78m延期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异议。同时,将继续督导公司及时制订并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后的建设计划与进度等。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安徽威九国际传媒78m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及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威九国际传媒78m董事会

                                   2014年8月23日